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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5:10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3002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关于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一处房屋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价招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位于开发区新港城大道88号西湾锦绣城B19号楼103室;

2.房屋现状:该房屋为毛坯楼房,目前处于空关状态,建筑面积275.98平方米。

意向报名人在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对该出租房屋进行实地考察。

二、招租房屋用途

该出租房屋只能用于办公、居住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该出租房屋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在出租屋内进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法行为。

三、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2216:00时止。

四、招租期限、低价、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出租期限:1年。

2.租金底价2.4万元/年。

3.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报名人报名前需缴纳房屋竞租保证金4800元,竞租成功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金,竞租未成的,在竞租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无息全额退还;

4.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而未报价或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开户 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银行帐号:11560188000077854;

缴款方和报名方必须一致,汇款账号必须是报名方账号。

五、招租程序

1.报名前,意向报名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

2.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预审,通过预审资格的报名人,可进入报价环节。

3.报价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如出现并列最高价,则采取二次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承租人。只有一个通过预审的竞租人,租赁价格确定为年租金底价上浮5%获得承租权报价单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报价低于2.4万元/年为无效报价,竞保证金不予退还)

4.获得该房屋承租权的竞租方非出租方原因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由出租方另行对外公开处置。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2216:00时止。(工作日8:30-11:30,14:30-16:00)。

2.报名地点:灌西投资公司三楼资产经营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刘先生 13675269435

七、报名人资格条件

1.报名人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报名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需满足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期内无任何征信问题,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八、报名人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的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4.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

5.所有资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只接受现场提交以上材料。

(二)报名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3.个人信用报告;

九、报名资格预审及反馈

出租方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报名人,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进行通知(报名材料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截止2023年9月2216:00),并进入竞租报价环节。

十、符合条件的竞租方于2023年9月25日11:00前现场提交报价单(报价单提交公司资产经营部),报价单需密封报送(报名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需在封套上加盖公章,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名人为自然人需在封套上填写项目名称、自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出租方对竞租方上交的密封报价单进行统一封存保管。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房屋公开对外招租项目

十一、竞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514:30分。

2.地点:灌西投资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二、房产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的签订

获得该房屋承租权的竞租方在承租权确定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我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由出租方另行对外公开处置。

十三、特别告知:

1.凡参与竞租方,视其对该租赁房屋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2.报名人和合同签署人、租金缴纳人、合同履行人必须一致。

3.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城管等手续办理,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和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该房产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若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无偿收回该房产。

5.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征用行为等原因收回房产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承租人应按出租方要求无条件交还房产,出租方无息退还相应租金。

6.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装修不得造成房屋主体架构的破坏。由于乙方装修造成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如果由于乙方装修造成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以及因装修所产生的各种处罚、引起的纠纷、索赔或法律诉讼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合同终止(中止)或解除租赁关系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也不得要求政府以及其他第三方进行补偿。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竞价报价单

 

项目编号:2023002     报价时间: 202      

序号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报价(/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竞价方必须熟知公告内容及确认相关程序、条款。

2、竞价方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填写报价单使用碳素笔,填写内容必须完整,笔迹清晰可认,涂改无效。

 

 

 

报价方签字(盖章、手印):